所字收錄于 常用字現通表標準字體 ,相關內容:所新華字典,所康熙字典,所中華字典,所國語詞典,所漢語字典。
【所】怎么讀
漢字 | 所 | 拼音 | suǒ |
---|---|---|---|
部首 | 戶 | 筆畫 | 8 |
五筆 | RNRH | 五行 | 金 |
繁體 | 所 | 怎么讀 | 跟我讀 |
統一編碼 | 基本區 U+6240 | 字形分析 | 左右結構 |
倉頡編碼 | hshml | 鄭碼編碼 | pdxp |
四角編碼 | 72221 | 筆順編碼 | 33513312 |
【所】筆順筆畫
1、所字的筆順編碼是:33513312。
2、所字的部首是戶,所字的結構為:左右結構,所字筆劃順序是:撇、撇、橫折、橫、撇、撇、橫、豎。
3、所的筆畫動圖順序如下:
4、所在康熙字典中的筆畫為:【卯集中】【戶】所·康熙筆畫:8 ·部外筆畫:4。
【所】基本解釋
1.處所:場所。住所。各得其所。
2.明代駐兵的地點,大的叫千戶所,小的叫百戶所(后來只用于地名):海陽所(在山東)。前所(在浙江)。后所(在山西)。沙后所(在遼寧)。
3.用作機關或其他辦事地方的名稱:研究所。派出所。診療所。指揮所。招待所。
4.a)用于房屋:這所房子。b)用于學校等:一所醫院。兩所學校。
5.姓。
6.跟“為”或“被”合用,表示被動:為人所笑。看問題片面,容易被表面現象所迷惑。
7.用在做定語的主謂結構的動詞前面,表示中心詞是受事:我所認識的人。大家所提的意見。
8.用在“是…的”中的名詞、代詞和動詞之間,強調施事和動作的關系:全國的形勢,是同志們所關心的。
9.用在動詞前面,跟動詞構成體詞結構:各盡所能。聞所未聞。
【所】網絡解釋
所suǒ,該字有以下意思:1 處,地方:住~。2. 機關或其他辦事的地方的名稱。3. 量詞。4. 用在動詞前,代表接受動作的事物。5. 用在動詞前,與前面的“為”或“被”字相應,表示被動的意思。6. 姓氏。
【所】康熙字典
〔古文〕【唐韻】疏舉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爽阻切,
數上聲。【說文】伐木聲也。從斤,戶聲。
又處所。【詩·鄭風】獻于公所。
又【商頌】及爾斯所。
又【漢制】車駕所在曰行在所。【蔡邕·獨斷】天子以四海爲家,故所在曰行在所。
又【關西方言】致力于一事爲所。所謂絕利一源也。【書·無逸】君子所其無逸。
又【召誥】王敬作所。
又語辭。【論語】視其所以,觀其所由。
又誓辭。【論語】予所否者。【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】所不與舅氏同心者。
又指物之辭。【禮·檀弓】其高可隱也。【註】謂高四尺所。【前漢·疏廣傳】問金餘尙有幾所。【註】幾所,猶幾許也。【張良傳】父去里所復還。【註】里所,猶里許也。
又姓。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。
又葉襄里切,音徙。【班固·西都賦】繚以宮牆,四百餘里。離宮別館,三十六所。
【所】說文解字
《說文解字》:【卷十四】【斤】。
『說文解字』
伐木聲也。從斤戶聲。《詩》曰:“伐木所所。”疏舉切
『說文解字注』
(所)伐木聲也。伐木聲、乃此字本義。用爲處所者、叚借爲処字也。若王所、行在所之類是也。用爲分別之?者、又從処所之義引申之。若予所否者、所不與舅氏同心者之類是也。皆於本義無涉。是眞叚借矣。從斤。戶聲。疏與切。五部。詩曰。伐木所所。小雅伐木文。首章伐木丁丁傳曰。丁丁、伐木聲。次章伐木許許傳曰。許許、柿皃。此許許作所所者、聲相似。不用柿皃之說、用伐木聲之說者、葢許以毛爲君亦參用三家也。今按丁丁者、斧斤聲。所所、則鋸聲也。
【所】文言文
①處所;地方。《碩鼠》:“樂土樂土,爰得我所。”
②合理的結果;應有的歸宿。《原君》:“今也天下之人怨惡其君,視之如寇仇,名之為獨夫,固其所也。”
③放在動詞或動短語前,組成名詞性短語。表示“……的地方”、“……的人”、“……的事物”等。《師說》:“道之所存,師之所存也。”
④與“為”相呼應,構成“為……所……”的被動句式。《鴻門宴》:“不者,若屬皆且為所虜。”《六國論》:“而為秦人積威之所劫”
⑤表示不確定的數目。《西門豹治鄴》:“從弟子女十人所,皆衣繒單衣。”
⑥處;座。用于建筑物等。《魏書?爾朱榮傳》:“秀容界有池三所,在高山之上。”
【所以】表示行為所憑借的方式、方法或依據,相當于“用來……的(手段、方法、東西等)”。表示原因,相當于“……的原因、緣故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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